海棠书屋 > 都市小说 > 命运的抉择 > 正文 第1261页
此之前中国古代并没有相关的物权制度。当时孙露还特意让杨绍清从欧洲带回了大量相关书籍以备不时之需。然而现在回过头看来自己的担忧完全是不必要的。中国古代虽没有系统的物权理论,但早在先秦时代,商鞅等法家人物就已经将物权制度的意义和本质用最简单的话概括为“定份止争”。也正是凭借着这份渊源以李光先等人为代表的新法家在《中华民律》中确立了“私有财产不可侵犯”、“契约自由”和“过失责任”三大基本原则。完成了这个时代欧洲法学界都尚未完成的一次重要飞跃。
    当然李光先等人在为制订《中会民律》出力的同时也巩固了法家在中华朝的地位。使得一直以来因严刑峻法、独断专制而被人垢弊的法家一跃成为了新贵们争相吹捧的金科玉律。此外《中华民律》虽还未通过国会审议正式公布实施,却早已引起了多方关注。一些旅华的欧洲学者传教士更是紧紧追踪着《中华民律》制订过程中所发生的每一个细节,并将自己在中国的所见所闻一字不落地记录了下来传回欧洲,希望借此能给正在启蒙初期的欧洲学术界以一定的启迪。也正是通过这些书釜底抽薪介绍使得这个时代的欧洲人第一次认识到原来中国并非只有儒家,法家、道家同样在那个遥远的东方古国之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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