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疑惑地看他。
回到家,微博看热闹的人不少。很多都是通过敏心微博的律师函来的,抬头是瑞鑫事务所。红圈事务所之一,他的前单位。
由第二十一条法例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从而选在了S市。他本有回S市的打算,但现在只能说提前不少。他打开瑞鑫事务所的网址,进入律师列表,翻了四五页,都没有见到那个人的照片。
也是。
哪有这般巧?
是他反应过度。
或许他们一生都不会再见面,或者说,这才是理应的结局。
如果再次见面,他又该用什么表情面对他?
然而真的要离开B市,他才惊觉他的行李少得可怕。作为断舍离的信仰者,很少购物,从衣物到随身用品都是能简则简。最多的居然是他的画作和装饰品,他都收到一起,暂时寄放在花店姐姐那里,说等他找好房子再寄给他。花店姐姐大方地应了,然而看着他,却忽而叹了口气:“前几天还说花店多了一支新花,你就走了。我还记得你当时住进来时的模样,跟现在差不多,就是再青涩些。”
“说不定过一个月,我就又回来B市了。”
“那跟我们见面的频率倒差不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