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书屋 > 都市小说 > 溺火 > 正文 第6页
见过!十三年前,江屿他爸他妈不就是打官司离婚,整个街道的老头老太都跑去看笑话,只不过争的不是小孩抚养权,而是给多少生活费。两方打得不可开交,江屿他爸那律师气得假发套都掉了,但对于江屿来说,不是什么好笑的事。他至今都想起江屿坐在他身侧,那阴沉沉的表情。他心里直叹气,嘴上却笑着说:“你记得那么清楚?”
    坏了,又说错话了,能不记得清楚吗?
    江屿从后视镜里看他一眼,道:“打这么烂,终身铭记。”
    “啊?”
    “我爸那律师啊,说话四和十都分不清。”
    毛猴想起那律师,秃头,嘴瓢,还有口音。陈述的时候一直说“我当事人十四岁”、“而年幼的儿子才四十岁”差点没把整个法院笑塌。毛猴头一回坐这么香的车,也头一回去法院,江屿看他紧张得跟胸口塞了只兔子似的,笑着嘲讽他这回可别被法官骂了,毛猴说他没有对法律的神圣之心,江屿挑挑眉。
    结果他们俩要去看的案子结束得很快,一个半小时都没有,连江屿都皱着眉问了句,这么快。
    毛猴在旁边夸:“你那小对象,牛逼啊。”江屿没说话。
    毛猴追问道:“你那小对象好不好看?”
    “凑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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