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书屋 > 都市小说 > 炽夏 > 正文 第24页

    安德森先生与安德森太太住在纽约,平均年龄六十多了,去年夫妻俩去B市旅游,初夏陪译了三天,夫妻俩对她很满意,这次来榆城前早早与初夏打过招呼,初夏也答应亲自给他们做导游了。榆城是她的家乡,初夏对这里的所有景点如数家珍。
    初夏提前半小时到达机场。
    安德森夫妻居然还带了一个金发碧眼的小男孩过来,是他们的孙子,叫丹尼斯。
    丹尼斯六岁了,出了机场后东看西看,对中国的一切充满了好奇。
    安德森太太对带孙子出游这件事似乎真的很烦恼,一路都在向初夏吐槽她的儿子。丹尼斯的爸爸是个工作狂人,最近与老婆在闹离婚,两人吵得不可开交,将丹尼斯丢给了他们,害老夫妻俩必须带上孙子来旅游,小孩子太淘气,照顾起来很累。
    与忧愁的安德森太太相比,安德森先生风趣幽默好脾气,也更愿意包容丹尼斯的种种小问题。
    下午安德森一家要在酒店里休息,初夏将他们送到预订的酒店,约好五点再过来陪同游玩。
    别看安德森夫妻年纪大了,但二老身体健康游兴十足,在榆城繁华的商业街玩到十点才结束了今天的行程。
    初夏将他们送回酒店,直接打车回锦绣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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