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书屋 > 都市小说 > 贪她这杯烈酒 > 正文 第68页
就是代表喜欢他的意思了吗?
    难道行动不比话语更有说服力?
    可龚煦偏偏追着她问:“你喜不喜欢我?”
    路斯越往后退了一步,两只手在抠着睡衣下摆的边边角。
    龚煦又朝她逼近一步,一副你不说我就一直问的架势:“喜不喜欢?”
    路斯越被他问得无处遁形,她这个怂货还想往后退,却被龚煦一把搂了回去,他声音有点沉,像暴雨的那个晚上电话里的声音:“你再不说,我就真走了!”
    路斯越垂在身侧的手立即搂住他的腰:“你不许走!”他就会威胁她,偏偏她很吃他的威胁。
    她声音低得不能再低:“喜欢……”
    鬼能听见。
    “什么?”
    路斯越悄咪咪地抬眼瞥了他一眼,又马上垂下眼皮,声音依旧很小:“我喜欢你……”
    龚煦其实听见了,但他故意:“你说什么?”
    路斯越:“……”
    有句话怎么说的来着?
    喜欢就要大声说出来。
    路斯越干脆豁出去了,她闭着眼,扯着嗓子大喊:“我说我喜欢你!”
    怂货依旧很怂,喊完也不睁眼,喊完又把头低下去了。
    龚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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