涵涵站在了校长的对立面上,于是也进入了被针对的行列中。
至于他们被这么无情打压,而不是被直接开除,是因为一个叫作“N+1”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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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N+1”,是指在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时,按《劳动合同法》规定,给予劳动者补偿的一种方式。
“N”是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补偿1个月的工资。不满半年的,算半个月,半年以上的,算1个月。
而“+1”是指无过失性辞退中规定的1个月工资。
按涵涵的说法,如果他和陈陈是犯错被开除,应该进行的是“辞退手续”;如果是在他们无过失的情况下,公司单方面希望与他们“解除劳动合同”,那就应当予以一定补偿;如果他们是个人原因自愿辞职,那就应当办理“辞职手续”,公司无需给出任何补偿。
现在公司就是希望他们走最后一条路。
一般人是没精力与这么大一家公司死耗的,但是这两头倔驴毕竟也不是什么一般人。
涵涵说:“我本来的计划是在新梦想待两年,等我30岁就回家乡找出路去,不在N市混了。陈陈就更不用说了,他对工资很满意,肯定还想多干一段时间。说实在的,我们要是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