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内公众号,余知意拍照的技术越来越好了,拍的花脉络清晰,就连花蕊上的花粉都能看得清,一路刷到底,公众号评论区一条信息引起陆景年注意:“请问是余老师的花店吗?我是张嘉阳,我们都很想你,我们找了你好久了!!!”
这条评论评于两分钟之前,陆景年手指顿了几秒,在这位张嘉阳的评论下评论了一条:“同学你好,我是余老师朋友,余老师不怎么看评论区,如果方便请联系我,我会代为转达。”
后面附着的是他的联系方式和微信号,撒了个小谎,余知意经常看评论区跟顾客互动。
其实也没抱多大希望那位同学能联系他,想不到几分钟后微信跳出一个小红号,张嘉阳的好友申请发了过来。
陆景年点通过,张嘉阳的一堆信息跟着过来了:【你是骗子吧?你在老师的公众号底下骗人?】
发完这条张嘉阳同学又发了一个链接过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