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书屋 > 都市小说 > 重生之出人头地 > 正文 第三一六章 汇丰与怡和的趣事
英国政府的汇款也由它经手。各国领事汇到香港的公款,直到 1855年还在用它的汇票,其他洋行和外资银行完全没有一个能够有资格与怡和分庭抗礼。
    为了保持与中国商界和政府的密切关系,怡和洋行还曾贷款给中国的钱庄和地方政府。如果入股汇丰,就代表要把怡和自身这些金融业务并入到汇丰银行,老牌的怡和洋行正是不愿放弃利润优厚的国际汇兑和贷款业务,才拒绝入股汇丰。
    怡和不愿主动放弃它已经庞大到超越大多数钱庄和银行的银行业务,这也是当时大洋行与专业银行之间的矛盾尖锐化的体现,所以在汇丰申请营业执照的过程中,怡和激烈出手也就不奇怪,本来是自己碗中的肥肉,现在成了他人碗中之食,岂能咽下这口气。
    而汇丰银行要正式成立,必须由香港总督颁布特许令,在香港完成立法,同时获得英国政府批准,汇丰正式在香港营业的时间是1865年 3月 3日,可是拿到取得英国政府的营业执照和特许令,则到了 1866年 8月 14日,也就是说汇丰银行在香港开业一年多,都没有合法手续。
    尽管汇丰银行这一年多的香港营业取得了巨大成功,但是营业执照却延迟了一年多才拿到手。 出现这样的拖延,怡和洋行从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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