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器划过空气。
她飞快地将镜头切回舞台。
转瞬之间,一切已成定局。
凶手死了。他倒在地上抽搐,像条可怜巴巴的毛虫。
一枪正中他的眉心,干净利落。
主唱则瘫倒在一边,颤抖着、睁大眼睛望着这具尸体。
那男人依然气定神闲地倚着二楼栏杆,左手斜握一支消音枪。
他望着年轻的主唱,微微颔首致意。
此人西装革履,黑领结,胸口插一支玫瑰。
这本该是最文明的打扮,但文明这个词似乎又与他毫无关系。
只因他生来一张野性难驯的脸,刀锋般的轮廓,像猎豹,每一寸肌肉都绷到最紧。英俊到极致,反而令人不敢逼视。
他抽出胸口的玫瑰,于鼻尖轻轻一嗅。然后转过身,毫不留情地将它扔开。
皮鞋的尖头踩着名贵的仿生花。
柔软的、鲜嫩的花瓣被碾碎了,自二楼的边缘徐徐飘落,仿若春夜落樱。
突然之间,这男人又仿佛有所警觉,直直地看向镜头。
松虞心头闪过一句古老的孟买谚语——
“如果你敢于直视猛虎的双眼,你就能逃过一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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