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校门口了。”
吴晴又喝了一管葡萄糖,“你就一点都不喜欢他嘛?”
夏知秋叹了口气,“喜欢?怎么敢喜欢。我和你说件事。”
他救傅晟的那天是个艳阳高照。
那天自己起晚了,紧赶慢赶还是迟到了快一节课,结果就在路转角遇见了与地痞流氓们斗殴的傅晟。
那些地痞流氓常年在北外、一中附近晃悠,打劫年级较低无权无势的学生。北外他们惹不起,便经常欺负一中的。
他们是社会上的无业游民,孑然一身没再怕的,所以碰见他们看不惯,反抗他们的,下手都极狠。甚至其中几名alpha因为经常斗殴还蹲过几年局子。
当时,等夏知秋看见的时候,地上早已躺满了血淋淋的身躯。而傅晟正抓着一个男人的脖颈,一下接着一下将那个人往墙上撞。
浓稠的鲜血顺着傅晟的手臂往下淌,肌肉线条紧绷的像是拉满弓的弦,血染红了他的整个手臂。
而少年alpha却浑然无觉,冷然的、凌厉的捏着男人的脖颈,抓着脖颈后那丝丝缕缕的腺体,眸中无有任何感情,浑身上下都是戾气,好似手中握的根本不是人命,是猪是狗是毫无意义的草芥。
傅晟不是人,他是修罗,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