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那个虽然无知却自得其乐的年代,同样也如黎明一瞬那么短暂。
虽已隐隐感觉这世界与我之间的距离不断在扩大,但表面上我跟大家没有任何不同,一样抹上浪子膏,穿起高腰裤,挂着随身听,青春太满只好挥霍。骗过满室与自己年纪相仿的潮男时女,更重要的是,也瞒过自己:我们聚窝在此,因为青春保鲜需要的就是得像这样的一个地方——干净明亮,有一点奢侈,有一点崇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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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我最先看见的是端了托盘从点餐柜台转过身的阿崇。
那人高三才从自然组转来我们社会组班上,同学一年不能算熟,毕业后自然就没再联络过。他与高中时的样子相差不大,仍然又黑又瘦。大热天里穿了全套一身的西装,让人不注意到也难。接着我的目光立刻转移到阿崇身旁的男生。他脱下的西装上衣抓在手里,另一只手的指间正夹着一截香烟(是的,那时候到处都没有禁烟)。那人骨节明显的手指,宽大手背上筋脉浮凸。卷起的袖口下,臂内侧清楚蜿蜒的血管像一条纠缠的绳。我的脑中突然发出讯号:这只手臂我认得。
“你怎么会在这里?”这是阿崇对我说的。
“原来是你。”这是我对姚说的。
“小锺,好久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