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神色傲然:“翰林院有专属气功,可以召唤文章,诗词中的力量。如果是傅大人,能够用此诗,召唤李诗仙三成力量,而我只能召唤一成,即便如此,也远非你能对付。”
李慕白有三大喜好——
诗,酒,剑。
诗词方面的造诣,连翰林院那群大儒都五体投地,据传君不败私下里曾说过,李慕白是当世诗词第一人。在酒方面同样狂热,时常抓同僚去饮酒,有事还会邀请不认识的路人,乃至乞丐拼酒。而最后的剑,则是他实力的体现,其剑法别具一格,非常飘逸,灵动,有种‘弹剑飞渡桃花源’的谪仙之风。
李慕白主修剑道,成名后,曾受邀入天道宗修炼,按照辈分的话,李墨轩得称他一声师叔。
这首诗作于初逢时。
那时李慕白是初入道藏,也没有在天道宗修炼过,即便如此剑法亦是惊人,一剑刺来,飘渺难寻,仿佛是一首华丽的词拂过水面,苏真竟然捕捉不到,剑尖要攻击的点。
“接我一拳。”
苏真一拳轰出,拳罡化血虎,扑向李慕白,李慕白驭剑回旋,没看出飞剑路线,就见一道剑光在血虎脖子上微微一绕。
嘭!
血虎斩首,拳罡爆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