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后就是签订合同,专业的方方姐对这种事情驾轻就熟,除了在片酬上了打了对折之外,合同同时规定了如果玉观音这部电视剧热播的话,那制片方将要向孙丽支付额外百分之一的收益。
这个其实一般都是由影视公司得到的一种额外的好处,毕竟作为影视公司培养一个新人,也是需要成本的,因此,如果是说有收获的话,那在这个时候就是说要向大家说的那样子,有付出就有收获,新人,甚至是说一流的艺人,都是难免被公司压榨的。
这个似乎是一个潜规则,但是如果是说那种天王天后级别的艺人的话,那就是没有什么公司干这样子的忽悠了。
比如说叶明,他就算是没有自己的公司,签订合同的时候,按也绝对是最有利的合同,没有公司敢算计叶明这种级别的天皇巨星。
因为这种巨星是有独当一面的能力的,比如说特命一个人能够支撑起来一部戏,这就是天皇巨星的价值。
但是不管是怎么样的说,孙丽确实是没有到达这一步,在电影上,很多的国内的第六代导演的电影都是这样子的,像是娄叶的贾樟可还有王小率的等等这些电影都是被禁止上映的,而且导演本身也是被收拾了一个狼狈不堪。反正警察也是一样,海盐早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