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不同的地方,就要在肉体上销毁掉对方?
就算是那种毒药很轻微,有挽救回来的可能,这种想法也是不对的。
万一遇到一个心黑手辣的,直接给下点剧毒,都无法抢救过来的,该怎么办?
事情发生后,当事人中二也就算了,毕竟年纪小。
她的家人发现后,竟然不赶紧弥补。
而是赶紧抹去痕迹,
装作自己不知道。
这就很差劲。
因为那人是成年人。
有着成熟的思想,也有手段。
还是铁杆的莱茵生命研究会的粉丝。
发现出现问题,在那个时候,就应该是实话实说。
让那个做错事的人,深刻认识到自己所犯的错误,改正错误才对。
还要赶紧把受害者送到医院,尽快解除毒素。
最大限度保证受害者的生命安全。
这才是对人类生命的最大尊重。
是对人类至上的正确释义。
但那个人并没有这样做。
而是剁在后面。
装做自己什么都不知道。
受害者后来发现问题,做了报警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