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正都不得闲休息,做什么不是做?
打仗,虽然是玩命的事情,但驻扎某处没有仗打时,不代表能休息,除了战兵外,一般士兵都会忙杂务而不是操练。
所谓杂务,除了砍柴担水,遛马、饮马,还要替人做事,帮上官们打渔、打野味,不光为军中将领做事,还要在将领的指挥下,为当地大户做事。
士兵们变成帮佣,去“雇主”那里做农活,如果哪个士兵会些手艺活,还会被上官安排去帮人修补东西、做木工、做手艺活,驮马也不能闲着,也得去“打短工”,给当地“雇主”拉东西。
挣来的钱,上官拿大头,剩下一点点归小兵。
胆子大、稍微有些能力的兵油子,选择自己“单干”,召集十几二十个同袍,换了身衣物,蒙上脸,拉帮结伙去打劫,打劫周边村落,或者打劫过路商旅。
或者收了当地某大户的钱,换了身衣物去给对方当打手,对付仇家,或者是壮声势,反正就是收钱办事。
尸山血海杀出来的士兵,当然比一般人家的护院要狠,即便是徒手搏斗,也能打得对方抱头鼠窜,所以深受各地雇主的好评。
那些被征召来服兵役的普通百姓,没能耐捞外快,就只能老老实实任由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