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内的坐商(有邸店等固定经营场所的商家),也必须在指定的几个柜坊之一开设账户,存入“注册资本”,进货的货款,也必须过账走“流水”,以及回执票据。
这也是强制要求,不愿意,可以,爱干干,不干滚。
接下来,坐商把商品卖给了谁、交易额是多少,市署不管,按坐商进货时的金额去对账,然后收税。
至于物物交易,自然有另外一套流程,柜坊会针对这种情况提供另外的服务,但道理是一样的。
如此一来,牙侩、坐商们就会有两本账,一本是自己店里的账,一本是柜坊账户里的流水账。
自己店里的账随便编,但柜坊里的流水账,根本就改不了,一旦两本账对起来发现对不上,就对回执票据,如果发现是店家作假账,那店家就要倒大霉了。
这种双重记账法一旦实行,商家不容易逃税,市署不需要每日派税吏守在店里记账,只需要每月从柜坊拿流水账,就能较为轻松分辨商家账本的真伪。
用柜坊强势介入商业买卖,介入账目流转,由此多了一个账本,让税吏有了倚仗。
还强制商家在柜坊开账户,存“注册资本”,白得一笔资金用于放贷生息,这和抢钱差不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