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如何运转,不是杨济需要关心的,但他听说有官员上表,建言为了推行“金银陌”钱,朝廷可以要求百姓缴纳租调时,必须用“金银陌”缴纳一定数额的钱税。
钱税即用钱缴纳的税,对应用实物缴纳的实物税,所谓实物税就是田租中的粟米、户调中的丝帛。
上表的官员,认为只要官府强制百姓缴税时必须使用“金银陌”,这样就不怕“金银陌”无人问津。
这样的建议,附和者不少,而杨济是坚决反对的,因为这种措施看上去好像合情合理,但实际上只会祸国殃民。
道理很简单,如果官府真的要求农民缴税时,一部分税要以钱税形式(金银陌)缴纳,那么农民必须自己想办法去兑换“金银陌”,如此来,就会被人盘剥。
农民手上并没有“金银陌”,需要出售粮食或者布帛,换得“明德通宝”之后,再去找官府或者商家兑换“金银陌”。
既然有求于人,那就得受人摆布,这种情况下,那些胥吏和奸商必然不肯以“一比一百”的比例兑换。
农民要缴税,拖不起,只能按着对方的要求,用大于一比一百的比例兑换“金银陌”,如此一来,农民的负担反而变重了。
杨济上表反对这种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