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书屋 > 穿越小说 > 逆水行周 > 章节目录 第六百二十二章 搞事
“家(户)”这个伦理实体,对于律法而言,个人是被忽视的。

    历朝历代,统治者的立法重点主要在于维护统治上,统治者更习惯于运用刑法或行政法手段调整各种社会关系,以刑事责任代替民事责任,对于私人之间的权利关系一直忽视。

    千年以来的传统,深入人心的观念,根深蒂固的“礼法”,使得当前社会根本就没有《民律》生存的土壤。

    即便宇文温再狂妄,也不可能挑战整个封建社会秩序,强行制定什么《民律》,可以说这是必然会失败的行为。

    他之前推动《商律》立法,好歹有甜头使得新兴利益集团衷心拥护,不需要动员就会主动站出来“呐喊助威”,若宇文温在《民律》问题上硬来,只会大失人心,在政治上众叛亲离。

    但是,这不妨碍宇文温“搞事”,把在《商律》拟定过程中已经“预热”的官场搞得鸡飞狗跳。

    他要继续保持谏议院的“热度”,同时在坚如磐石的封建律法堡垒上挖出一道缝隙来。

    蒸汽机、火轮船、火车的相继出现,必然导致生产力快速发展,引发经济变革、社会变革,千百年来被土地、宗族束缚的人们,已经有了新的选择。

    他们不需要依附于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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