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书屋 > 穿越小说 > 逆水行周 > 章节目录 第六百二十七章 快刀斩乱麻
    “若母杀父,子告母,是不孝乎?”

    “若母欲杀父,子知,不告于父,是不孝乎?”

    广陵城内,某茶肆,说书先生在念报纸上的一篇文章,所念内容,使得茶客们议论纷纷,因为这个话题关于家庭伦理:母杀父,做儿子的,该不该到官府告母亲?

    若儿子得知母亲密谋杀父亲,那么,儿子应不应该将危险告诉父亲?

    按照亲亲相隐的原则,不该,因为母亲是儿子的尊长,儿卑母尊,儿子告母亲,是卑幼告尊长,等同犯上。

    再说,儿子到官府告发,导致母亲因罪被杀,那就等同于儿杀母,禽兽不如。

    问题是,父亲被杀,儿子不为父报仇,禽兽不如。

    又按亲亲相隐的原则,若母亲意图杀父亲,儿子不能告发,可如此一来,让父亲处于危险之中,这算是人么?

    坐视父亲处于危险之中却无动于衷,禽兽不如。

    对此,茶客们按照自己的理解,发表不同的看法,有人认为若母杀父,儿子告官不对,那就意味着要求儿子知母不知父,有违人伦。

    而夫为妻纲、母卑父尊,母意图杀父,首先是杀自己的“天”,同时也是在杀儿子的“天”,杀完之后,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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