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定》中的第68条规定: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或者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的方法取得的证据,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证据。我对这份录像资料的获得方法,表示质疑!”
“对方律师,刚刚你也说了不能作为证据的影像资料的前提,那么也就是说,除了以侵害他人合法权益和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方法取得的证据以外,以其他方法取得的证据都具有合法性,都可以作为证据,是不是这样?”
李博宇询问魏伟。
“是!”魏伟没觉得这话有什么不对,点头应了一声。
“好!”李博宇嘴角咧了起来,扭头向法官说头:“尊敬的法官,我要求证人罗丰上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