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因此秦铮在这一条上打了一个勾。
接着秦铮又写下一个序号“2”,并写下“法制建设”两个字。
其实二次会议时,执委会就提出过制定一个“临时约法”式的法规,将所有穿越者的权力义务以法律的形式确定下来,同时约束穿越者的行为。毕竟穿越者都是从现代社会来的,依法治国的观念己深入人心,这一点无关国家体制。因此依法治国,对穿越集团来说至关重要,可以是是关系到穿越集团的长远利益。
不过要制定一个“临时约法”式的法规确实需要足够的时间,不是几天几个月能够完成,因此法制建设虽然十分重要,但也并不是当务之急,同时在技术上也并没有太多的难度,而唯一的难度就是穿越者的定位,也就是穿越者是否有高于其他本土人的地位。
虽然在穿越者中有不少人支持,以法律的形式确定穿越者有高于其他本土人的地位,但秦铮并不赞同制定这种法律,毕竟在这个时代,民主、法制、平等都是历史的大势所趋,而且只要穿越者个人拥有了足够的财富和政治权力,自然就可以获得高于其他本土人的地位,没有必要一定用法律形式来确定。反过来说,如果穿越者失去了财富和政治权力,穿越者制定的法律就是一纸空文,什么用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