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与德国厂商协商谈判签约的事情,以及其他的商务合作、釆购等谈判。在青岛的竞标期间,华东政府和基尔造船厂达成了合作开发舰载综合火控系统的协议;和布洛姆-福斯造船厂达成了合作研制蒸汽轮机的协议,但最终签约,还要得到两家造船厂的高层同意,而且这还要涉及到一系列的細节问题,如开发费用分滩、利益分配、专例归属,对外销售等等,也都要进行谈判确定。
不过原则性的问题在青岛就己经基本谈好了,华东政府只提供技术和思 路,开发研制费用主要由两家造船厂承担;而技术产品开发成功,成果专例由双方共有,两家造船厂将协助华东政府在青岛建成两家工厂,提供相应的设备与培训,这笔费用由华东政府支付;而在销售方面,双亏只有在对第三方销售时才进行利润分成,如果只有各自的国内销售,则不进行利润分成。
应该说这样的条件对徳国的两家造船厂是十分优厚的,尽管要承担开发研制费用,但谁都知道,新产品、新技术的开发,技术和思 路才是最重要的,何况一但开发成功,获得的利润绝不是那点前期的开发费用可比的。而且通过以前与海外华人的合作,还有军舰的测试结果都证明海外华人的技术还是靠得住的。
而且德国不是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