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上路,可以震慑对方,行动效率至少提升一倍。”
狄迪科说的如此有道理,李墨竟无言以对。随后他返回房车,浏览起魔鬼准备好的资料,一册《哥谭发展史》。
…
哥谭市在新27的北美洲,有着鼎鼎大名。
在当年南北战争时期,‘猫头鹰法庭’的祖先们,联手韦恩家族选址新泽西,于东海岸建立了一个小镇,代表资本势力,支持吸血鬼猎人林肯,与南方庄园的血族们怼怼怼。事后经过百年发展,最终成为美利坚最顶级的大都市。
别人或许不清楚,但李墨熟读漫画满腹剧情,多少了解一些。他们选址哥谭,无非因为这里隐藏着一道‘拉撒路之池’,或者说存在一个虚无缥缈的传说,可以令人永生不死返老还童的‘酒神因子’。
地球的多件神器中,都由含有酒神因子的金属打造。它们蕴含强大的力量,可以让人起死回生获得超凡之力。此外,有人将提取的‘酒神因子’丢入水池中,最终形成了世界各地众多不完整的‘拉撒路之池’。
以这种因子为枢纽,还可以牵扯出地球众多古老的势力,包括吸血鬼、沙赞巫师、法师梅林、教廷、野蛮人萨维奇、雷霄奥古等等……
美利坚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