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说,我们曾经是不是在哪里见过面?”我问。
她歪了歪精致的小脑袋,疑惑的望着我,眼睛里充满了问号。
“啊咧?不记得了吗?”我决定提醒她一下:“大约在半年前,平民街一处饭馆门口,一个身穿破破烂烂帆布衣服,腰间挎着一把太刀......呃,不,是一把铁片子的寒酸冒险家,当时我的兜里,揣着三枚金币......”
说到这儿的时候,我现女孩儿的眼神开始慌张起来,很明显,她在心虚,看样子,当年窃取我三枚金币的小贼让我‘抓’到了~
不过,貌似小窃贼并没有用我的钱肆意挥霍,反倒是做了些还算不错的善事,再说了,谁能忍心教训这样一只看起来可怜吧唧的小萝莉呢。
正所谓:萌就是王道!
我伸出手,想要给她来一记摸头杀,却现小萝莉已经被吓得瑟瑟抖起来。
我撇了撇嘴,犹豫再三,还是将手放了上去,揉了揉她稍显干枯的乱蓬蓬的头,道:“我不会怪你的,所以啊,你不需要害怕,但是你要知道,偷东西是一件很不好的事情,尤其是那些丢失东西的失主,或许,你偷走的那些钱,对于他们来说,非常的重要,说不准就是看病用的救命钱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