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有众多权柄,但从根本上讲,这并不利于合众国的发展。
要知道,荷兰的政体有些类似于联邦制甚至邦联,国内的权力大多被商业寡头控制,就连最倚重的海军都分为几个部分,中央没有什么权柄,商人虽然是最有开拓精神 的阶层,但也是最贪婪的阶层,对于商人来说,最美妙的生存环境是,自己可以无限制的剥削贫民,不受法律控制,也不用交税,即便商人做不到这么完美,也会在掌权之后尽可能的往这方面靠拢。
而建国伊始,李明勋就提出,合众国虽然是百姓之国,虽然不采用最具备整合资源的帝制,但也绝不能让权力分散,合众国必须是一个中央集权制国家,而为了中华民族和中华文明圈这两个核心要素,合众国还必须是单一制中央集权国家。
简而言之,这个合众国不会赋予各行政长官区过多的权柄,合众国所有的领土都必须团结在中央周围,各个行政区都要作为一个不具有任何主权特征的政治实体,合众国才是统一的主体,是为了方便管理而划分了行政区,而不是行政区联合有了合众国,各行政区官员的权柄是由中央和法律授予,不是各行政区地方议会授予。
新的合众国内,一切权力属于元老院,全国只有一个元老院,也只有一部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