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份《告沦陷区绅民书》便是李明勋返回台北之后,与国内元老、议员们商定、妥协和博弈的产物,将天下万民分为‘三教九流’等十七种,每一种会得到什么待遇一概写明。
最广大的自然是‘难民阶层’,所谓难民其实就是中华大地上数量最多的劳苦百姓,这群人的根本在于没有为满清效力过,当然捐税纳粮大家都有过,但合众国定义其为满清鞑虏所胁迫,不得已而为之,因此不予追究,这些人只要割掉辫子,就被认为是难民,没有任何罪罚,相反,这群人大多还是贫民阶层,还会有授田等安民德政可以享受。
而在十七种中,真正要受到惩罚的还是那些享受满清朝廷特权,做满清爪牙的人,主要是做官、将、吏,参与满清的科举,主动为满清捐纳粮饷,参与反抗盟军,协助满清军队的人,但是惩罚最重的也不过是诛杀其亲族,连坐其九族流放,罪名越轻,惩罚就越轻,抄没家产和流放海外是惩罚,而株连的亲族也越来越少,从九族到七族、五族,一直到不株连。
而庶民地主阶层,大多属于不株连的类型,这些人顶多有兄弟子侄在满清朝廷中做小吏、幕僚、低级武官,直接不予株连,只惩罚其本人,如此把大地主和小地主区分开来,要知道,在封建社会,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