枪,必须当做样板枪,免费让他们带回去试用,为期一个星期。
第二,人和货轮可以免赎金返还,但根据他们的风俗,既然上了船,那就必须拿一些钱财下船,不然会有不吉祥的兆头。
这有点像国内的迷信,关乎运程之内的玩意,也有点像“三只手”行业的习惯——贼不走空,否则会带来霉运!
针对这一点,刑风很豪迈的掏出六根一两的金条,一人给了一根,说是送给他们的礼物。
其实也就是收买人心,好让他们回去之后,在首领面前多多争取下,甚至到别的相熟海盗组织中,推销下他的军火。
舍得孩子才能套住狼,这是一名商人想要做大自己的生意,必须具备的一种“投资心态”!
剩下的两根金条么,自然是让他们拿回去的彩头!
最后的第三条,带着一点不稳定性,却也是必要的措施——
刑风这边需要留下一个人,跟着他们返回索马里海军陆战队的“老巢”。
说的直白点,那就是需要一个人质,以免到时候把人和船,都交给了刑风,可到时候刑风来个失联。
或者是出尔反尔,像其他军火商一般,把谈好的出售价格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