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2的观众观看的节目,在06年还是没有的。
而直到2010年荷兰推出荷兰之声。
一年后,浙省卫视跟版权引进公司洽谈版权。
后来灿星制作也对节目有意向。
面对一边是已预约的浙省卫视,一边是老客户,最后提出让两家合作。
最后达成了“共同投资、版权共用、共同制作、风险共担、利润共享”的形式。
也正是这种形式,在维持了四季的合作后,两家在2015年分道扬镳。
洛一明在芒果台已经奠定了他的制作人地位,而今,他必然要赶在荷兰之前,推出这档音乐励志类选秀。
罗欣副主任支持他,过几天升为主任后,她会全权负责新节目的创新开发工作。
大牌来了,收官在即。
洛一明觉得可以和罗主任试着推动一下该音乐节目。
他呢只要求拥有版权。
利润则可以和芒果台共享。
利润分成,第一季,洛一明都可以只拿一小部分。
也算是报答芒果台的“知遇”之恩。
总之,洛一明觉得这个节目线,是必然的。
可想要打造国好声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