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奴告主怎么处置现在并没有明文,只有大理寺等做出的几个判例,使用亲亲相隐,主尊奴卑的原则。这个原则与杜中宵前世的观念差别大太,他记得特别精楚,怎么会被贝二郎说的搞混掉。
良人以文契雇给别人为奴,则在期限内便是主人家庭中的一员,主人为当然的家长。反过来,在这个期限内,则与原来的亲人不再是一家人。甚至是夫妻,如果妻子雇给人家,就成了主人的家人,跟丈夫不再是一家。这跟杜中宵前世的观念迥然不同,他有时候甚至想,一个女仆在雇佣期间,如果再跟丈夫睡觉,是不是男女奸情。可惜他没见过这种案例,想来是没有人计较,不然法律上有得争吵。最起码的,女佣的身体是不是雇佣的一部分,会扯出无数口水。还有马蒙庄上这种全家为佣的,更加复杂。
见贝二郎沉默不语,杜中宵道:“你说你是马蒙庄客,可有文契?”
贝二郎道:“要什么文契,我父母都在马家为佣,我自我也是。”
杜中宵摇了摇头:“何其糊涂!没有文契,便是良人,你怎么就任人指使?你父母是你父母,你是你,不相干的。你既然没有文契,何来以奴告主一说!”
贝二郎怔了一会才道:“原来我不是马蒙那厮的奴仆?那他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