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蓄锐。”
小王子冷哼一声:“当我傻么?一碗面便要二十文,一碗酒就要十文,那些食肆里如何吃得?要吃羊肉,我族里多少没有!我见衙门不远有卖酒的,一坛才一百文而已,怕不有数十碗。我们去买一坛,带回帐里去吃,又省钱,又快活!”
任泽有些无奈,道:“酒便可以买回去吃,饭菜怎么办?”
小王子道:“那边街边不是有卖的立食,可以荷叶包了带回去。有鱼有肉,不比面好吃多了!”
一坛酒五斤,算下来一斤二十文。店里卖的,一斤倒三碗,其实并没有差太多。再者蕃人大多不会算这种细帐,都是在店铺里用酒饭,这小王子算得精细,已经算是蕃人中难得的了。
立食就是后世的快餐,开封这种大城市里常见,在这边远之地却是稀罕。不过蕃人不习惯,多是用罢酒饭之后,从这里再买些回去,当零食或者宵夜。
摊子上最显眼的,就是各种炸货。从麻花、油条之类,到炸鱼炸肉,花样繁多。看着好看,金黄色的极是诱人。特别是对于缺油的草原游牧部族,更加有吸引力。当然最重要的原因,是用油炸过之后保存时间长,不像其他食物很快就坏了。炸制食物,数量越多用油越经济,比做其他食物划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