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允他们,做出来之后由樊城商场收买,立得有契。”
韩月娘听了越发不悦,道:“一点小事,到处是根脚,处处动不得!明明是那姓史的为富不仁,欺压百姓,怎么就不能收了他家的生意!你们选人的时候,如此不谨慎,还敢跟人订约立契!罢了,此事你不要管了,我回去跟官人理论。”
十三郎无奈,只好闭口不语。事情捅到杜中宵那里,就不是收史家的生意这么简单了。牵连到的官吏,很多人都要倒霉。不是下面做事的人欺上瞒下,胡作非为,而是——说不清楚。
杜中宵同意这些条例的时候,必然会对参与商业体系的人作要求,严格起来以现在史小员外的作为是不行的。但官吏做事,选商家的时候,怎么去考察他们的道德品质?他家只是养鸭,收蛋,有哪个财力有哪个技术自然中选。参与到了体系当中,为了节省成本,就会有其他附属的生意分到他家里来。哪个会想到他惹出这种事情来,更想不到会捅到韩月娘这里。到了现在,他们只能自求多福。
韩月娘哪里会管这些,又不是她当官。路见不平自然要管,为富不仁欺压百姓的更要管。想当年自家做小生意,吃了多少苦头?对贺大这些人感同身受。看不见便罢了,见了就要为他们做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