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治理地方,不只是执行朝廷法律,还有教化地方的职责,两者并无轻重之别。对案件是从严从重,还是薄罚,一个标准就是能不能教化地方,所谓淳风俗。必要的时候,甚至可以依地方风俗法外断案,就是乡原体例。州县官员与路级监司的官员不同,也与后世有别。他们不但是朝廷派出治理地方的,对朝廷也代表着地方。对百姓代表着朝廷,对朝廷则代表着地方百姓,一方面是朝廷律法,另一方面是乡原体例。乡原体例不是地方法规,地方法规是朝廷律法的一部分,此时称一州一县条例。乡原体例是地方风俗习惯,遇到了不合地方常理人情的案件,地方请愿要求更改结果,就是依据于此。
周沆就是这个意思 ,如果订立契约时明订违约金,商人在违约能够得到好处的时候,自然会选择违约。如此一来,会养成漠视契约,不诚信的风俗,违背了治理原则。
杜中宵道:“副使,商人做生意,本来就是逐利。任何一单生意,都是有风险的,风险多大,双方各自承担多少,就在契约里表现出来。如何表现?一方违约赔罚金若干,另一方违约赔罚金若干,这个数额就是各自估计的风险。当时估计错了,后来又有何话说?若讲如此不诚信,以后不与此家做生意好了。”
周沆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