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一愣,但很快又想明白了其中的缘由,冷笑了起来:
“你们当然会半路把我抢下来,因为让你们砍我的脑袋,功劳算在你们头上,但要是把我交给庙堂,那就是乡亲们的功劳!你这解释根本没有说服力!”
恭少龙却摇头道:
“别忘了‘杀生状’。”
杀生状,是当今“朝廷”推行的一道法令,用来专门规范庙堂的作用。但凡乡亲们选择在庙堂处死罪人,按迹可寻至官府一级,只要相邻代表签字画押,功劳就是当地官员的。虽说这其中的程序大有关节可循,但总归是有法可依。而且就算抛开其中的弯弯绕不谈,当时在“公审卞世”的大前提下,民意官心本就是拧成一股的,那又怎么不能用这道令状了?
恭少龙又道:“有杀生状在,只要乡亲们签了字,就算是把你交给庙堂功劳也是我们家的。那么既然如此,我们又干什么要大费周章抢你下来?要是你在乡亲们手里跑了责任还是乡亲们担,你在我们手里跑了责任却要我们担!这笔买卖不划算,我们做它干什么?”
卞世一怔。
走杀生状的程序虽然关节是麻烦一些,但最后的收益却还是一样的。但要是恭家选择自己押解,最后的责任却要他们自己来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