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以往的全部战争中,弗朗机的火枪一直与荷兰佬并驾齐驱,逍遥整个欧巴罗。
弗朗机与荷兰老的火枪一样,都是来复枪(线膛枪),攻击距离按照大明算,大约为二百五十步。
他万万没想到的是,大明的火枪竟然能打这么远,这太出乎他的意料了!
攻击距离便意味着先机,这优势足以赢得一场胜利。
“传令,约瑟夫前进五十码!立即开火!”亚瑟夫急忙下令。
少倾,血狼佣兵团方队迎着万岁山千户所的火枪开始前行,五十码的距离,万岁山千户所已经连续打完了整整十轮排枪。
血狼佣兵团中间的方阵几乎被打残了,至少有一千多人倒下。
但是,血狼佣兵团全体方阵依然整整齐齐岿然不动,纪律、军令!便是大方阵的精髓!
亚瑟的拥兵除却将官,兵士全部是征召自利未亚的黑奴,这些黑奴只要给吃的,经过训练是最合格的火枪手。
他们悍不畏死,体力极佳,是亚瑟自信的根源。
砰砰砰——砰砰砰——
血狼佣兵团的方阵行至攻击距离内后,随即也开了枪。
“wtf?这群黑鬼的火枪竟然能打二百五十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