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戈巴洛特第三定律,混合毒药之解药大于每种单独成分之解药之总和。由此也可以推论出,混合毒药的效果也大于每种单独成分之毒药效果之总和。
在科学侧之中也有类似的理论。两种以上的药物合用时,倘若它们的作用方向是一致的,达到彼此增强的效果称为协同作用。按照协同作用所呈现的强度不同可分为相加作用和增强作用。相加作用是药物合用时,其总的效应等于各药单用时效应的总和。增强作用是药物合用时,其总的效应超过各药单用时效应的总和。药物合用时,倘若它们的作用相反,达到彼此减弱或消失的效果称为拮抗作用。[1]
人们在长久以来的投毒实践中已得知,大部分混合毒药均可产生相加作用,一部分可以产生增强作用,只有极少技术不过关的人在配制混合毒药时才会因为以毒攻毒而产生拮抗作用。
由于混合毒药的协同作用,它能对人体产生多种伤害。当出现增强作用时会出现额外的并发症状,这些额外的症状有时会导致相关人员对混合毒药成分的误判。如果产生拮抗作用,有时候多喝热水也能解毒。
综上所述,在给混合毒药中毒者解毒的时候,解药除了解除混合毒药本身的伤害外,还需要解决并发伤害的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