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面调动军队,防的就是我们。。”
“大当家,从草原上走如何?”吴用问,草原上可是没有帝国军设卡。
“孤军深入,难。”程大雷叹了一声。
“若是我们切断戎族的粮道,他们会不会就不败自败。”刘悲。
“戎族……”程大雷顿了顿:“没有粮草。”
戎族可怕,一是骑术,在马背上长大的民族,根本不是帝国军可以相提并论;而是勇猛,人人都有亡命徒的精神,在草原上他们和野兽搏斗,在帝国他们就是最凶狠的野兽。
可戎族还有一项最为人头疼的优势,那就是超高的机动性。
帝国军调动,首先要保证粮草供应。向前线运送一担粮食,往往要消耗两担以上。后方的推诿扯皮,粮草因此接济不上,是战败的主要原因。
在这方面,戎族完美的发挥了光脚不怕穿鞋的精神,每名战士随身都会携带数日干粮。在攻入帝国境内,攻破城池后再进行补充。只有占领大片城池之后,他们才会建立后勤保障。
而即便陷入无粮的局面,他们也有他们的办法。戎族是天生的猎人,就算猎不到野兽,还可以将平民当做猎物。人肉制成的肉干,据说常常是戎族大族餐桌上的美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