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需要的资金压力,不得不绞尽脑汁增加新的财政收入来源。
而鉴于此种形势,中央执行委员汤圆和肖明礼二人高调向执委会提交了关于厘清税制的提案,其核心内容就是面向国内征税。很多以前没有征收的税、很多以前没有明文法规应缴纳的税接下来都要一一厘清,并在国内各个城镇派员进行征收,以补充曰益枯竭的中央财政。
在他们的方案中,首先要进行征收的便是财产税,即对每个自由民的财产进行清查,包括土地、房屋、工场、矿山等不动产,以及牲畜、粮食、生产资料等动产。然后给每个自由民的财产数量进行登记造册,并按照2%的比例进行征税。其中,财产估值在50元以下的免于征税。这些税收可以是现金,也可以是实物征收,但实物的比例不得超过一半。当国内发生天灾、战争破坏等不可抗拒的事情后,政斧可以酌情减免一定的税收。
其中,不动产的清查统计每三年进行一次;动产则由纳税人每年自己估算申报,征税机关则有权进行核查,并对偷税漏税的行为予以严惩。
排在财产税之后的是所得税,即对每个人的收入进行征税。令人值得注意的是,在汤圆两人的提案中,并没有对各个收入阶层的人进行区分,而是采取了所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