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守尉,辖黄、白、红、蓝8个旗署,隶属奉天将军。[7]
1876年(清德宗光绪年)设立凤凰直隶厅,辖岫岩州、安东县、宽甸县。[7]
1877年(光绪年),于凤凰城设立分巡奉天东边兵备道(简称东边道),管辖凤凰直隶厅、兴京厅、岫岩州、安东县、宽甸县、通化县、桓仁县厅1州4县。[7]
1914年(民国年),统一全国县名,因与湖南省凤凰县同名,中华民国政府批准改为凤城县。[7]
凤城撤县建市大会
凤城撤县建市大会
1985年,经国务院批准撤销凤城县,设立凤城满族自治县。
199年9月16日,辽宁省政府根据丹东市政府的请示,发出《关于撤销凤城满族自治县设立凤城市的请示》,上报国务院。
1994年月8日,国务院批准,同意撤销凤城满族自治县设立凤城市(县级)。[7]4月8日,凤城满族自治县第四届人大常委第十次会议通过决议,撤销凤城满族自治县设立凤城市。5月19日,凤城举行了隆重的撤县建市庆祝大会。
位置境域
凤城市位于辽东半岛东部,地近黄海北岸,东经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