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县。
1985年,撤销通化地区,实行市管县体制。通化市升格为地级市,并将通化地区的通化、集安2县划归通化市管辖。浑江市升格为地级市,并将通化地区的抚松、靖宇2县和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划归浑江市管辖。撤销海龙县,设立梅河口市(地级),以原海龙县的行政区域为梅河口市的行政区域,并将通化地区的辉南、柳河2县划归梅河口市管辖。[1]
1985年,梅河口市改为县级市,将辉南、柳河2县划归通化市管辖。
1986年9月8日,设立通化市东昌区、二道江区。
1988年3月16日,撤销集安县,设立集安市(县级)。以原集安县的行政区域为集安市的行政区域。1988年4月4日,县级集安市归通化市代管。[2]
行政区划编辑
截至月,通化市辖2个市辖区、3个县,代管2个县级市。以及通化经济技术开区、集安经济技术开区、梅河口经济贸易开区。[3]
行政区面积(平方千米)人口(万人)下辖区域
光明街道、民主街道、东昌街道、龙泉街道、新站街道、老站街道、团结街道、金厂镇、江东乡、环通乡
二道江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