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很强大,不过精准度实在太差了。而且射速很慢,如果有个人拿枪对着我,在他装完弹药射击之前,我已经能够在他的胸口上插上一串白羽箭了。”
“邦加,这不应该成为你讨厌火枪的理由。”邦加身后一名身材魁梧的科萨人男子说道,他和邦加一样,身上都穿着科萨人中从未有过的服装——衬衫。而且很显然,这种衬衫的款式并不是欧洲那种领口和袖口堆叠着大量繁复蕾丝花纹的风格,而是东岸人简洁明快风格的棉布衬衫,也不知道他是从哪里买来的。
“我当然知道火枪的好处了,沙维。”邦加将胸口衬衫的木质纽扣解开了两粒,露出了布料下匀称结实的胸肌,然后只见他挽起了一面厚重的木制大盾,说道:“即便像这么坚固厚实的一面大盾,也很难承受火枪在中距离上的轰击,但是它却能很轻松地在同样距离上挡住前方射来的箭矢。只是,火枪的价格实在太昂贵了,我们买不起太多。”
“两只羊才能换一枝火绳枪,若是那种燧发快枪,更是要一头牛才能换到。”沙维面无表情地说着,“西南边的那些外来者就是靠着这种武器轻易击败了两个原本将要被卡玛征服的部落,卡玛很生气,但却又被这种武器所折服。他认为我们应当掌握使用这种武器的技巧,并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