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光来看,好歹也得有个院落才像个家的样子,这安居房一户的居住空间也实在太小了一些,如果是两代人,居住就显得有些拥挤,必须要考虑分户了。但现在的问题并不是房子的大小,而是在海汉治下地区根本就没有自行建房的选项。
外来的商户虽然可以圈地建房,可那地皮还是属于执委会,只是以租借的方式使用而已,说得难听点这房子到底是谁的都不太好说。而建设部出售的安居房却是有外来者梦寐以求而不可得的产权,可以出让、继承,是实打实的家产,有执委会签名盖章的房产证,这对于普通民众来说算是一个极为有威信的背书了。
建设部在发售这批安居房的时候还有一个不可忽视的‘门’槛,那就是对申购房产者的身份有着明确的限制,必须要取得归化民籍贯一年以上,劳工等级不得低于三级的人员,才能有资格申购此次的安居房。这基本就是从官方的角度,对安居房的地位作出了解释——能有申购资格的人,基本都算是本地归化民社会中的上层人士了,这就足以让普通民众感到‘艳’羡了。
当然想要获得这份固定资产,需要付出的经济费用也并非人人都能够承担得起。或者准确一点说,以归化民的收入水平来看,绝大多数人都无法一次‘性’付清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