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器的用途便是燃对手的船帆与船身,从而瘫痪对手船只的行动力,而其射程都在二三十丈左右,在这个时代的远东地区绝对算得上是很犀利的武器。然而实战中所取得效果,并不能完全实现其设计意图。
首先这些原始的火箭助推型的武器本来就没有什么准头可言,发射的时候也只能由操作者估计一个大致的方位和距离,火之后就完全是碰运气的阶段了,而这种准头的劣势就只能用发射数量来进行弥补,正如同火枪阵要采用排队枪毙的阵形来提高命中率一样。不过如果海上的风力稍稍大一,就算十船齐射,也会被风刮得偏离方向,很难取得成效。
其次这些火器的射程大多不如火炮,杀伤力也更为不及。就算敌船被射中了十支八支,只要及时处理就不会有什么麻烦,甚至还比不了舰炮在对方的船身上开出一个洞口导致进水的麻烦大。
明军的这些如同焰火一样的火器果然没有取得什么效果,绝大多数在距离荷兰帆船还有好几丈的地方就力尽落水了。偶尔有那么一两支火箭扎到船上的,也很快就被船上负责损管的水手们用土包和湿布给扑灭了。
“这些东方人真是太狂妄了!为了公司的荣光,我必须要给他们一颜色瞧瞧!”虽然没有被这一波攻势所伤及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