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扬手中马鞭。带着近卫骑兵呼啸而去
一道黑线出现在萨摩栗江上游北岸,
轰隆的马蹄声中,一柄代表第三骑士甩的双头龙战旗在迎风飘扬,
“停下。伯兰特邦妮向身后的部队挥了挥手,勒住胯下战马,一队上百人的锁甲轻装骑士整齐的停在她身后,
一个个。神 色冷酷,眼睛冒出让人骨寒的光,任由冰寒刺骨的水汽。打湿身上镶嵌有白色雕纹的全身铠上。马跨的武器槽里没有骑士专用的长矛,而是插着两排雪亮的标枪,
身上淡淡血腥气表明他们都是身经百战的血十字骑士,他们是整个。第三骑士团最精锐,最擅长突击作战的部队,“暴风标枪!”
暴风标枪骑士是王国为了对付近战能力群的偌德斧战士,特意练出来一个。兵种,借助战马的度,以重型短标枪为主要攻击手段,
可以在较近的距离内,击杀敌人中重甲披挂的目标,是轻装骑士中最擅长突击作战的部队,猛烈急的标枪,精准强悍的中近程攻击。无论是重甲骑士还是强悍的重装偌德斧战士,只要被盯上,也难以逃脱被点杀的命运。
他们是战场上的秃鹰,是骑士兵种中的迅捷杀手,
战场是最好的历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