惹狼群。
而霜狼部,顾名思 义,以狼为图腾,这一部落的人崇尚狼群的猎杀精神 ,他们坚韧而狡黠,绝不屈服,不达目的誓不罢休,跟野狼一样可怕。八百里荒川,没人敢轻视这群狼。
如果被他们盯上,后果可想而知。
在赶路时间的问题上,两人发生激烈争执。任真认为,既然霜狼部凶残,那就别在这片领地停留,必须连夜赶路,但念奴强烈反对。
在她的印象里,霜狼部真的跟狼一样,喜欢在夜间出没,并且他们非常重视巡逻,密切监视着领地的动静,如果在夜间赶路,反而正好符合他们的习惯,爆发野战的话,只会更危险。
可惜,她的意见没被采纳。
不得不承认,任真作为中原人,见惯各种大场面,经常跟大宗师们谈笑风生,眼界变得太高了,就容易瞧不起荒族人,把他们视作低等生灵,骨子里存有优越感。
(别觉得任真傻,很多读者都有这想法。)
他以为,念奴是在故作高深,吹嘘他们荒族的厉害,并不相信,区区一群野蛮人,真的这么邪乎,会像狼一样昼伏夜出,仿佛不可击败。
再加上他的判断向来正确,他否定了念奴的意见,执意要走夜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