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做错了事情,当地的驻军官员管了,事情查清楚以后,主政官员得受到知府的处罚,如果知府包庇或者处理事情不公,当地驻军官员会上报提督,提督和知府商量不同,就得上知府联席会议和提督联席会议共同商量解决,这里可以得到一定的公正解决。
如果大事而非的事情,双方坚持一定的立场,那么就要提请总督府解决,总督府军需处长和参赞,以及侍从室的侍卫队长,侍从室幕僚长,这个侍从室幕僚长主要是给朱大有准备的,会齐聚一起,然后由侍从室的秀才们进行记录和策划,发言,根据以往制定的规则制度,拿出一个解决方案来,供几个人参考,几个人在讨论解决办法,下发到两个联席会议里面讨论。
如果两个联系会议的投票结果都不过半数支持率,那么就得重新上报总督府,总督府必须召开第二次会议,再讨论解决办法,下发以后,如果两个联席会议投票过半,那么两个联系会议会上报总督府,总督府会在总督府召开三方联席会议,协调解决事情。
这样还解决不了,就只能报请张强定夺,张强的意见会给三方联席会议一次机会,如果第一次解决不了,双方不同意张强的第一次解决意见,会再次上报张强这个总督,张强重新给出意见,过了,就解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