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书屋 > 其他小说 > 里院 > 第三章 鬼打墙
    就目前的认知看来,只要确诊是夺舍,那么就可以基本判定宿主死亡了。虽然历史上曾发生过被夺舍后依然恢复的案例,但那需要异常苛刻的条件和机缘。尤其是外院近年提出了脑死亡这一概念后,里院针对夺舍的预后情况也就基本不存在争议了。

    那么在柳瑗看来,确诊为夺舍后,情况自然就变了。按照鬼上身来处理的清创探查修复术也就变的不对症。但情况却反而变的简单了--宿主已无恢复可能,那么也就表示可以对其进行肉体上的打击了。

    清创探查还需要仔细注意保护宿主的肉身,考虑预后。而针对夺舍时则可以完全放开手脚,哪怕此刻这个人不管在外院的诊断或者世间的法律上来看依然还是一个活生生的人。这时,就算将其直接斩杀,在里院看来,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

    里院,可救死,可扶伤,也杀生!

    正是因为夺舍意味着无可挽回的情况,所以,里院针对夺舍的诊断有着非常严格的标准。不仅需要两名或以上的主治医师级别进行联合诊断,而且要求诊断者不能隶属于同一个科室。诊断书上必须双签名,且终身追责。毕竟,里院虽然杀生,但不是草芥人命。

    通常来说,针对夺舍,里院的标准应对就是直接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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