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可以确定的是,不是在自己的公寓里。更重要的是,他也不记得自己是怎么过来的。
离开浴缸之后,来到大厅,横七竖八地躺着一大片尸体,空气之中浓郁的酒精味让陆恪的胃部再次开始翻滚起来,头疼欲裂。昨晚,他记得不太清楚了,啤酒、红酒、威士忌、白兰地、伏特加……各式各样的酒精混杂在一起,不断地往肚子里灌,就连什么时候开始断片的,他现在都已经印象模糊了。
仔细想想,他唯一记得的就是刚刚抵达派对的时候,进攻组的成员们就被拉上场,犹如脸盆那么大的玫瑰碗当做酒杯,满满得都是酒精,然后进攻组队员们轮一圈,必须全部喝,这也就是说,第一个人可以喝得最少,前面的人都不讲义气的话,剩下的都要由最后一个人喝完。
陆恪偷摸摸地想要到前面去,结果愣是和嘘声起哄到了最后一个。还好,进攻组的小伙伴们有点良知,没有故意偷懒,即使如此,到了陆恪的时候,里面至少还有七百毫升的酒精——不知道混杂了多少种酒的酒精。
全部喝下去之后,陆恪也就差不多了。
此时虽然清醒了,但隐隐作痛的太阳穴和轻飘飘的脚步却让整个世界摇摇晃晃、颠来倒去,穿越过大厅的那一大片“挺尸”,好几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