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已无差别。
他们拥有完整的人身自由和财产权力,并且官府将发给他们和汉家平民一样的身份竹符,只是颜色不同,一般为青色。
竹符之上,写有他们的名字、住址、年龄、身高、样貌。
同时,他们可以申请由官府赐名,改易汉姓。
甚至可以自由嫁娶,不受奴籍所限。
他们类似汉家在奴婢群体里的官员,日常负责协助汉家官府管理、支配和监督奴婢群体,沟通中奴、下奴阶级。
上奴只需勤勉工作,无重大过失,三年后就可以申请加入汉籍,将其竹符从青色换成汉家平民的绛色。
他们将获得汉律所规定的平民爵位—公士。
可以从官府处获得五十亩土地以及相应的屋舍、种子、耕具。
并可以申请,将其为奴时期所合法获得的财产、子女、妻妾一并专为汉籍。
这套体系,是张越深思 已久所得。
乃是以分化瓦解,各个击破为要。
更是一种将夷狄奴婢群体里的英雄豪杰为我所用的政策。
这一招釜底抽薪,深得以夷制夷的要略。
乃是张越研究和参考了后世米帝的移民政策后改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