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几乎人人都有一本描红,虽然语文老师不会留练字的作业,但是他会通过批改描红本来督促学生练字。
只是写字帖的话,应该不会暴露字迹的问题,不然的话真的不好解释为什么会把“妈妈”写成“女马女马”的小子一夜之间字迹就老辣如同长者……
关注了一下姐姐床头的台表,还不到八点,又不能出门,电视也没什么好看的,不如就写点字帖出来,多少也解决一个破绽再说。
字帖并不在书包里,就在写字台上放着,因为姐姐也在用,现在的考试需要手写的地方是很多的,她也需要提升自己的书写能力——至少要把卷面和作业写的干干净净漂漂亮亮的。
不过这种练习很枯燥,就算努力的减慢速度,再写了十几张之后,也没花了多少时间——他原本就不是有耐心的人。
姐姐还靠在床头看书看得津津有味,这么长时间了连姿势都没变一下,瞧瞧探头瞥了一眼,唔,这次是《福尔摩斯探案集》,这套书他原本也很喜欢的,还收藏过。
不过姐姐结婚之后生了个熊孩子,那混球把他费尽心机收藏的繁体单行本(繁文版的单行本很少见的)撕掉了,那个时候他已经上了高中,只不过是因为一点小事发脾气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