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聚在一起再滋生出什么事端,前日署内传来手令,要将这些人分散监押。可是令史、吏目们还没来得及进入,便发现院内门窗都被拆除设栅,竟公然违抗,不许人将他们拆分开。顽抗的同时,还振振有词叫嚷着:百众之徒,耐以刑一。
若那些年轻人是寻常人,吏目们早就命令手下冲入进去,将人都给提溜出来。可正是因为身份不同,加上此事都内瞩目,上官严令叮嘱不得擅作私刑,这些人一时间也不敢用强,只能汇报上去。
负责管理此处的令史得到汇报自然大怒,可是检索律令之后才发现,那些人顽抗的竟然有理有据。他们所叫嚷的内容,正是出自律书的条款,大意乃是超过百人以上的刑事罪徒,在刑断的时候要按照统一标准执行。这些人抓住律条顽抗,一时间就连廷尉属官都无可奈何,只能在往上去报。
过不多久,署内才又有批复:承勋者,别监庶众。
这一次,有了律令的依仗,吏目们再往门内冲,结果又被阻拦于外。这一次又得到了一个新的口号:士人有犯者,宜如旧,不在刑例。
于是便苦了这些吏目们,一次次往返署内与监室之间传递口信,廷尉属官们竟然与那些监押的囚徒打起了律令口水仗,纠缠了几天时间,居然就